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
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(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)应当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和本条例。
有关法律、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铁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,适用其规定。
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(2011修订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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